主 题:机会 梦想 和平 进步
主办单位: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艺术教育协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益文化中心
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
台湾文化艺术发展协会
协办单位:香港青少年联会、香港舞蹈家协会、香港古筝演奏家协会、香港演艺学院、澳门中华教育会、台湾中华艺术教育促进会、韩国舞蹈总会、大韩国际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特别赞助: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基金
实施单位:“校园之星”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展示活动组委会
特长生中国项目办公室
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
支持单位: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清华大学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香港演艺学院
媒体支持单位: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北京电视台、 凤凰卫视中文台、中国青年报、中国少年报、中国教育报、香港大公报、中青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特长生教育成长网等单位
中国区官网:www.特长生中国.com
组织机构:
名誉顾问:顾秀莲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委员:
康 明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会长
李国强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公益文化中心主任
宋成栋 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会长
伍建新(香港) 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总干事
李仁淑(韩国) 韩国舞蹈总会会长、亚洲舞蹈研究中心主任
林水永(台湾) 台湾文化艺术发展协会会长
张 胜 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主席
爱心公益大使:六小龄童、鞠萍姐姐
艺术顾问:白淑香、 陈爱莲、六小龄童 潘志涛 鞠萍 薛菁华(香港)、伍建新(香港)、林水永(台湾)、徐能强(香港)、李仁淑(韩国)
秘书长:张 胜 (兼)
副秘书长:朱旭东、崔娜、凌芸
赛务总监:凌 芸(兼)
办公室主任:崔 娜(兼)
宣传总监:孟 莹
秘 书 处:吴 萌
接待中心:包克军、王琼
关于专家团队:
为保证本次大赛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平性,全国组委会特设立舞蹈、声乐、民乐、西乐、表演、英语、书画七个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国内外顶级专家组成,主要负责评审工作体系的设计、评审标准制订、现场评审和监审工作,届时将有部分委员会专家亲临赛场担任评审、监审和点评工作。本次大赛的评委将由来自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专家组成。
舞蹈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
潘志涛 北京舞蹈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著名舞蹈教育家
薛菁华 香港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
评审委员会委员:
田培培 著名舞蹈教育家、首都师范大学音乐舞蹈系主任、教授
王媛媛 奥运会开幕式舞蹈编导,张艺谋、冯小刚电影舞蹈编导
唐 娅 香港舞蹈团首席舞蹈演员
黄 梅 香港演艺学院、城市当代舞蹈团教授
柯敬志 台湾台南艺专民族舞教授、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中国舞专家
声乐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
李光曦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
张华敏 著名女高音歌唱家
评审委员会委员:
刘颖 中国音乐学院附中教授
王珊 摩纳哥皇家歌剧院演员、意大利圣西斯星亚乐团独唱演员
贺若琪 德国声乐歌剧表演博士, 德国爱德华•冯•温特施泰因剧院女中音歌唱家
鲍培莉 香港著名声乐教育家
万建平 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导师
民族器乐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朴东生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著名指挥家
张尊连 中国音乐学院教授、著名二胡演奏家
评审委员会委员:
刘月宁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著名扬琴演奏家
徐能强 香港古筝演奏家协会副会长、著名古筝演奏家
程秀荣 著名二胡演奏家、音乐教育家、香港城市中乐团艺术总监
印玉文 香港艺术联合会琵琶协会会长
赖锦标 香港中乐团,香港政府音乐事务统筹处专家
西洋器乐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于 海 中国管乐学会会长
吴 元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著名钢琴教育家
评审委员会委员:
付培培 中国电子琴学会副会长、著名电子琴演奏家
王家阳 香港提琴教育家、指挥家、国家一级演奏员
姜勳孝 香港儿童管乐团指挥
余浩威 英国皇家音乐联合委员会特邀专家、英国京士顿大学钢琴导师
林水永 台湾著名音乐家、打击乐大师
戏曲、主持、模特、英语表演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鞠 萍 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选手权利与义务
选手权利
1. 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奖杯和证书;
2. 所有参加总决赛的选手均可获得由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颁发的“和平艺术小使者”荣誉证书;
3. 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及其指导老师的名单将在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
4. 获得铜奖以上的选手可获得由主办单位发送的荣誉喜报;
5. 所有参赛选手将荣登《亚洲青少年2015年度艺术新人榜》,榜单将全面发布;
6. 获得银奖以上的选手可获得加入“亚洲青少年艺术团”的资格;
7. 获得金奖以上的选手可获得入选“特长生中国人才库”的资格;
8. 获得金奖以上的选手在报考在京高等艺术院校、附中及专业团体时,全国组委会将出具推荐信,并协助做好推荐、协调工作;
7.所有选手及随行人员均可获得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选手义务
1. 选手(18岁以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2. 选手有义务向主办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3. 选手有义务服从全国组委会的活动安排及管理;
4. 选手有义务严守活动纪律,严禁出现贿赂评委、工作人员、作弊等现象。
活动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活动公约
1. 坚决维护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工作人员职业道德;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选手的实力和艺术水平作为推选依据;
3. 树立评委良好形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和馈赠,自觉接受监审和社会舆论监督。
全国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崔老师、凌老师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866—816
咨询电话:010—66155692
监督电话:13146257890
官方网站:www.特长生中国.com